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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林区住新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0 10:35 来源:神农架林区林区住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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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住新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着力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机制,实事求是地对过去一年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通过主动公开信息,发挥了政府信息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使我局工作更加透明、高效,办事程序更加明朗、简便,对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具有重大参考和指导意义。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众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主动作为,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工作,并取得较好成效。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为更好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住新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专人负责制度,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等相关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住新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我局2024年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办理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了“先审查、后公开”和坚持“一事一审”原则。一是严格实施程序,由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制定信息,列出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等,按层层把关的程序报有关负责人审查。二是拟公开的信息先报部门负责人审查,再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查。三是经过审核和保密审查的信息由局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未经审核、保密审查及备案登记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四是由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在信息公开后,采取多种形式接受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处理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有关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住新局形成了以政务公开网站为主体,官方微信公众号为辅助的“二位一体”政务信息公开体系,成为对外发布信息、宣传住房保障、城市更新、棚改回迁安置等服务社会公众重要平台。在政府网站上,我们从规范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入手,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努力提升平台建设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住新局官网建设。委托神农架林区融媒体中心专人负责维护。今年,重新对局官网进行了栏目整理,网站上共涉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定主动公开、专题专栏等6个大栏目及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27个子项目。

二是及时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024年1月—12月,在官网上及时主动发布了工作动态47条、通知公告25条、政策性文件解读0条、解答在线咨询问政23条。为政务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公众又打开了一个良好的交流互动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及时调整住新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发布需经过编辑人员编辑、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三道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质量。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务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水平。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畴,通过严考核,明奖惩,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01624.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上年度存在的问题: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公益事业建设子栏目更新不及时。

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一是每月督促责任科室按照“一事一公开”的原则积极报送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内容;二是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作为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的日常工作内容,由局办公室设置专人督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及时公开。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网上问政互动回复不及时

下年度改进举措:一是安排各科室专人专项负责网上问政互动回复,及时准确回复问政事项。二是加强网上问政互动回复精细化,各科室回复时及时联系问政人,进一步加强问政回复细节内容,保证问政回复能及时解决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4年林区住新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13件,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4年,住新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9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15件。主办17件,会办2件。内容主要涉及老旧小区环境治理、市政设施完善、民生保障、棚户区改造等方面,内容凝聚了广大代表和委员们的智慧,承载着群众的愿望和呼声,切合实际,对推动“两城一区”联合创建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住新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始终认为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改进工作、提高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国际慢城”建设的重要体现。今年,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任务后,住新局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明确专人负责,对每件提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办理时限,同时严格履行局办公室督办、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程序,确保政协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所有建议和提案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毕,现已全部公开。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最后一公里”。二是着力规范优化审批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审批服务举措,推行告知承诺、合并审批、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等机制,减少审批条件,精简审批材料,压缩承诺办结时限;三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四是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及时规范公开2024年部门决算、2025年部门预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等。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按时公开全区本年度住房保障工作进度和房地产市场经济运营情况,并同时公开物业领域红黑榜检查结果,将住房保障领域和物业服务等情况及时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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