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提交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诉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疑问请咨询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9窗口(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邮编:442400,电话:0719-3318738),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我局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相关材料请报送林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行政审批科(神农架林区松柏镇迎宾路1号,邮编:442400,电话:0719-3332424)。
附件:林区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委托审查意见(2024年第7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