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林区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政策,配合参与林区住建部门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综合指导和实施推进。参与全区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办法、方案的制定、提出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配合参与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摇号分配、房租收取与后期管理(租赁对象的动态管理、档案管理),提供指导和服务。负责全区重大征收项目的组织实施,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房屋征收工作中重大矛盾和信访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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